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树立更加鲜明的基层导向、实绩导向,激励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点任务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及人数
以县(区)为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筹安排至所在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14名(详见附件1)。
02
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群众认可度高,在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优异。
(三)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8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满足相应的任职条件:
1. 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满2年;
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5年;
③2019年以来,按照我市镇村干部“大储备”政策,经公开选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或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并成功当选为村党组织书记的。
2. 对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
(七)报名人员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其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市直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或近两届当选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或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评“优秀”等次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1周岁(1972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9周岁(1974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年龄、任职年限、荣誉表彰计算截至2024年10月10日。
(八)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且能正常履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文件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情形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 处于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
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本次招聘不设递补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惠州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蓝黑钢笔填写或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详见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历及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年度考核、荣誉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及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严格把关“三龄两历”等内容,提交部务会会议审议后,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其所在村(社区)及所属乡镇(街道)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按程序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由市统一组织,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在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乡村绿化、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等的能力和水平。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合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组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由市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决策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
3.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依次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组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事项安排另行告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县(区)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实行跨县(区)交叉考察,重点考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和实绩、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市级组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入编备案等手续,按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七)聘后管理
正式聘用后,被聘人员须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下派到村(社区),继续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年。因不适宜任职或个人原因在5年内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不再保留事业编制身份。
04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2-2808779(市委组织部)
05
附件
1. 惠州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