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储备,切实做好人才凝聚工作,现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村民小组干部储备人选。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68名村民小组干部储备人选,具体职位见《园洲镇公开招聘第二批村民小组干部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2.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认真负责,能作为善作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民小组户籍。
7.非现任村民小组长。
8.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等规定的有关条件。
9.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优先考虑中共党员”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共党员、学历大学及以上、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曾聘用为博罗县第一批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等其中一项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2.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
3.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
4.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5.因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8.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9.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
10.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
11.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12.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
13.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14.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
15.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向组织实施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园洲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干部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彩照2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县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组织实施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名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联合纪检办、社会事务中心、信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3.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面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内容由实施单位拟定。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有关安排及成绩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数,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按要求报上级组织备案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储备人选所在村、村民小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须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按该职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对拟聘用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四、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村民小组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五、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聘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至2026年村民小组换届完成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村民小组成员储备人选招聘工作参照本公告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党建办,
联系电话:0752-66898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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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RTNt6OBO_Jde8G2fbmK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