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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交通、住宿补贴申领工作通知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023-06-0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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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园区,各镇(街道),区直及驻仲恺各单位,辖区各企业和人才:

  根据《仲恺高新区人才津补贴申领办法(试行)》(惠仲党群通〔2021〕46号),现就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创业交通、住宿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毕业生);

  3. 到我区注册成立企业求职或就业创业。

  二、补贴标准

  交通补贴: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以外的,每人补贴500元;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内的,每人补贴100元。限申领1次。

  住宿补贴:高校所在地在惠州市以外的,每人补贴600元。限申领1次。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

  1. 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2.线上申请方式:登录“恺企通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kqt.hzzk.gov.cn/),注册并登录账号后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7月底前暂未领取双证可提交学生证与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大学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

  人才专窗工作人员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交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成功的信息。

  (二)线下审核

  线上申请成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以下附件纸质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

  1. 加盖企业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的求职证明(原件);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3. 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如7月底前暂未领取双证可提交学生证与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大学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 本人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一份)。

  自主创业毕业生需提交以上除求职证明表材料外,再提交创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才专窗报到。人才专窗工作人员核实系统条件审核信息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无误后,收下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有关企业和人才按照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逾期不再受理。

  2. 原则上要求线上申请成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到人才专窗现场审核报到,必要时可由企业负责人代办报到,企业负责人需提交《企业代办证明表》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1楼行政服务中心自然人厅人才服务专窗。

  咨询电话:0752-2613210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仲恺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2-3278268。

  附件:

  附件1:《仲恺高新区大学生求职证明表》.doc

  附件2:《企业代办证明表》.docx

  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原文标题:关于仲恺高新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交通、住宿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hzzk.gov.cn/dwrdbm/zzgxqdqbgs/xxgk/gsgg/content/post_500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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