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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领取公告

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 | 2023-06-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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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龙门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1.第一批集中领取时间(主要面向往届毕业生):2023年6月9日—6月12日,正常办公时间。

  2.第二批集中领取时间(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2023年6月26日—6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

  3.第三批集中领取时间(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12日,正常办公时间。

  二、领取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三楼后栋人事档案室。

  三、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取要求

  1.领取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

  2.所有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还须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领取。

  3.所有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签名(须按手指印)委托书。(详见附件2)

  (4)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还须提供委托人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领取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好,遗失责任自负。

  4.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如果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建议领取人在现场全程佩戴口罩,等候时保持适当间隔。

  咨询电话:0752—7981908。

  附件:1.2023年上半年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通过人员名单.xls

  2.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龙门县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longmen.gov.cn/hzlmjyj/gkmlpt/content/5/5002/post_5002346.html#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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