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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公告

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 | 2022-07-2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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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申请人:

  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龙门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2年7月29日—8月1日(共2天)正常办公时间

  二、领取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三、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取要求

  1.领取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

  2.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

  3.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须持以下证件材料领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手写签名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领取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份数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好,遗失责任自负。

  4.暂缓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含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领取人进入办公区域领取证件。

  5.领取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凭“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领取人都必须提供)、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到指定地点领取材料。领取人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居住地,强行出入、扰乱办公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52—7781313。

  附件:1.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2.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龙门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7日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龙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longmen.gov.cn/hzlmjyj/gkmlpt/content/4/4715/post_4715072.html#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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