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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1名公告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1-08-2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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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深化实施《澳头街道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方案》,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联络员1名,作为街道干部储备人选。

  二、人员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大亚湾区上年度社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发放工资(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中国共产党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5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有村(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党建联络员: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邮箱:atdjb@dayawan.gov.cn;

  4、澳头街道党建工作办联系电话:0752-5576391;

  5、网上报名需按要求填写《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并在邮件上名称标注“报考澳头街道党建联络员职位+报考姓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资格审查地点: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兴盛二路8号(澳头街道办事处七楼711室党建工作办);

  3、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

  (4)提供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

  (5)如有村(社区)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村(社区)工作证明。

  4、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集中考试

  由澳头街道办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

  由澳头街道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从街道各办公室组成联合考察组,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澳头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澳头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docx

  附件:

  原文标题:澳头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_镇(办)动态_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dayawan.gov.cn/gzdt/zbdt/content/post_4377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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