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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驾驶员1名公告

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 | 2021-07-3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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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退役军人。

  (三)具有惠州市常住户口。

  (四)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五官端正,视力良好(双眼矫正视力在5.0),身体健康。

  (六)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交通事故受过行政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为驾驶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lmjcy.gov.cn/)查看公告,下载《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驾驶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jcyzzb@longmen.gov.cn。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招聘岗位的业务技能需求进行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驾驶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1.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出示本人内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2)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3)出示驾驶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2份(可现场复印);

  (4)出示退役军人证复印2份(可现场复印);

  (5)出示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考者的驾驶技能、简单故障排除和突发情况应对等要素。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面试。

  (四)面试

  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核环节的所有人员。

  (五)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此次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官方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考试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签聘用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7895386。

  (三)招聘工作由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20212021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doc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30日

  原文标题:龙门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驾驶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35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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