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东莞市石排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校2020-2021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10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一)招聘人数、岗位:本次招聘公办学校编制外教师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公开招聘2020年编制外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聘用编制外教师原则上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特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3)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4)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8.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月份。
9.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可参考附件《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专业目录(2017年版)》),或所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或初级以上职称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均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考生持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高层次学历的专业可以报考低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低层次学历的专业不能报考高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却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10.教师资格证要求:
(1)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
(2)2020年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因疫情影响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普通话要求需二乙或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2019年(含当年)前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4)专业心理教师需有相关心理咨询证。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各科合格成绩。
考生可以报考与其教师资格相应层次或较低层次的教师岗位。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试)(线上面试)——考核(考核方式待定)——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报考时间:6月12日17:00截止。
(三)报考方式:采用网络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相关证书扫描,需按材料名称命名好)发至报名邮箱:3046167882@qq.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择优选择进入面谈(试)(线上面试)环节,以电话通知为准。
应聘材材料(压缩打包,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1、附件2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考信息表
2、附件3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登记表
3、其他证书扫描件(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就业推荐书、荣誉证书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审核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在石排中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申请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七)工资待遇及聘期
受聘人员设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年薪15万元(含五险一金),班主任津贴、晚修补贴另计);满一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聘三年;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疫情期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所有。
咨询电话:0769-86539000 邓老师、 李老师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崇大道101号
附:本次编制外教师招聘岗位需求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附件3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登记表.xlsx
原文标题:2020年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石排中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的启事
原文链接:http://www.dgspzx.com/info/155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