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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惠州惠东县赴高校招聘公办学校教师417人公告

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办学校 | 2023-12-1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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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东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毗邻香港、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门户。交通便捷,直航40多个城市,境内空港、海港、高铁、高速公路齐备,深度融入广深港惠“一小时生活圈”。环境优美,依山傍海、生态宜居,既有“天下独特奇观”的双月湾,又有全国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海龟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国家两大科学装置、太平岭核电、惠州LNG接收站、宇新轻烃、润泽国际信息港等龙头项目抢滩落户。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2021年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先后获评“中国女鞋生产基地”“全国象棋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等多项国字号荣誉。惠东历来重视教育发展,先后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我县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417名教师,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同时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30日(即“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形式及场次安排

  采用高校校园公开招聘形式进行。拟在有关高校设置专场招聘点,第一场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其他高校专场招聘点将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说明: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设岗,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三场视第二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若第一场招聘岗位已招满,则不再进行第二场招聘,如此类推。

  七、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初审或现场初审(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如网上报名,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专场公开招聘采取网络系统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8:30至12月27日下午5: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其他场次的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zhdeduzp2023)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资料真实性有误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时需提交)。

  4.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资料为依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确认参加笔试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操作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环节多、时间紧,为方便考生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招聘考试,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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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1.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审核完毕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考生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考生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及岗位代码,贴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内。

  (4)身份证原件(验证后给回本人)和复印件(一式1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如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现场审核时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须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注意: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转正手续,逾期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处理。

  3.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相关条件的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七)公布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八)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谈签约对象。

  2.面谈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对象,递补签约对象须在收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与面谈签约,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签约。

  3.面谈签约时间、地点详见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九)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审档考察

  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毕业院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十一)递补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7个工作日内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其他考生。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审档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教育局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书》,具体的办理时间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审查出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惠东县教育局。

    附件1:惠东县2024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东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办学校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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